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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什么呢?




我眼前的字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郑阳平日里和蔼的笑脸。
郑阳对我那么好,怎么可能做出这种劈腿的事情呢?那个彬彬有礼,处处显示着风度与宽容的郑阳,无时不刻都在流露出弱水三千心态的郑阳,和我光着身子发誓只爱我一个的郑阳。
我真的怕了。
我慢慢的觉得这并不是玩笑,而郑阳的虚伪越加明显。
如果当真一切都是假的,几分钟后郑阳回来,我像个泼妇般和他发脾气,一定会惹得他恼羞成怒。说不定他还会对躺在他床上赤身裸体的我大动拳脚,亦或者冷笑着、阴阳怪气的对我说些风言风语。

我想我怕的是,我一直以来坚信的东西瞬间垮塌而已。

我的手还在抖,甚至连返回键都按不好,慌慌忙忙的点了好几次,想把它摆回原位,当做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
这一瞬间我在嘲笑我自己:李晨,你不是冷血吗?你不是理智吗?你不是可以放弃一切看淡一切吗?为什么事情真的来了,你却怂了?

我没办法给自己答案,就在要把手机放回去的那一刻,我该死的好奇心犯了。
郑阳会不会还有更多的线索?
是只和这一个女的暧昧不清,还是每个人都诸如此类呢?

郑阳就快回来了,若是被他撞到我偷看他手机,凭借郑阳的头脑,他一定会反咬一口,反黑为白的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谴责我,继而这一切的错误都是因我而起,于是背叛和欺骗就获得了赦免,唯一的目击证人必须死于非命,而廉价的正义和刻薄的正确,此时即将顾此失彼。

我在心里大概喊了一万次“不要看”,可是当我预备喊一万零一次时,我还是再度划开了郑阳的手机界面。

孙骑问,“后来你都看了吗?”
“看了呀,”我说,“该看的不该看的都看了。”
“那他究竟是跟很多人都有一腿,还是你想多了?”
我犹豫了一会儿,在考虑要不要把真相告诉孙骑。而聪明如孙骑却一语道破,“要是只和那女的有一腿,你早就跳出来骂那女的了——正因为他跟每个人都有一腿,你才一下子不知道该从哪个突破口爆发自己的情绪。”

我一惊。

孙骑说,“跟他分手吧,就像当时对周文一样。”
我说,“好的。”
孙骑说,“答应的痛快即是无法做到。”
“你又说对了。”
“你想想看啊,明知获得了欺骗,在这段感情里你的苦心经营只换来了复制粘贴般的甜言蜜语,那么它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
“是的。”
孙骑说,“不如你回想一下你所发掘的线索里最令你无法容忍的情景。”
我毫不犹豫的说,“郑阳养的仙人掌!”
孙骑不解,“仙人掌怎么了?”
我愤恨道,“他私自养了一盆中亚的仙人掌,时不时会画上笑脸逗我开心,我原本以为这是我在郑阳这里得到的专属待遇,不料却是他一视同仁把马子的低级手段罢了。”
孙骑说,“那你现在想想那个仙人掌。”
我说,“想吐。”
孙骑说,“那就把他忘了吧。”

即使这次是我经历过最艰险的分手场合,我在表面上也看似稳如泰山。
郑阳也不输我,只是当分手两个字从我嘴里说出的时候,他的眼里露出一些不满,然后慢慢转变为不屑,最后才认真的盯着我看。
看惯了郑阳荣辱不惊的表情,忽然感觉这样刺激他一下很有趣,虽然我忘记了这样做的筹码有多少。

郑阳的不快一闪而过,仿佛一切都只是发生在瞬隙。
他温和的劝我,“晨晨为什么发小脾气呀?给老公说说,谁欺负晨晨了,老公帮你去揍他。”
看着郑阳的脸,像是会张口发声的塑料模特,正表情僵硬的对着我发出某种信号。这种来自成年男人的信号很不友好,充满着尔虞我诈,一不小心,就会把仅剩的尊严和一贯不败的战绩给赔进去。

那天我落荒而逃,也没管郑阳是否同意。我跑的很快,一边跑一边庆幸没穿高跟鞋。心跳的很快,强烈又直接的兴奋催动着身体,隐约又有点怅然若失,毕竟我失恋了。和一个并不熟悉的人迅速结识并交换身体,像是做了一个短暂的梦。

所以直到印着我的裸照的传真件,在工作日的上午源源不绝从一个陌生号码传出时,我才恍然发觉,这仅仅是噩梦的开始罢了。
fax里的自己,极尽所能的扭曲着身体,向窃窃私语的同事展示私处。那挂满晶莹汁液的合叶,不断的在咆哮我是个婊子。

也忘记了是哪一天,郑阳突然微信我说,想看我的身体。我象征性的抗拒了一下,也就从了。
在我潜意识里看来,尽管郑阳或许不是心中完美的恋人,但如果不出意外,我应该会按照这样的发展轨迹嫁给他。
我问郑阳,“你想看我哪里?”
郑阳笑着说,“是你的话,哪里都好。”
我搔首弄姿一番,终感怪异,想要放弃,可是郑阳又不断的鼓励我。于是磨蹭半天,发了一张乳头的特写给他。
郑阳以欢喜的口吻发泄着不满,“晨晨继续继续!很想吃你啊!”
有过了第一次,那种生疏和僵硬就逐渐打开了。房间的灯光不是很好,也没开闪光,就这样一路拍了下去。
郑阳忽然问,“为什么看不到晨晨的表情啊?是不是晨晨在怕我?”

其实我一直挺担心他问这个的。以守为攻,后发制人,站在信任的制高点上反问是无从招架的。
我辩解,“因为想要给你看特写,所以就拍不到脸了呀。”
在内心深处,说真的,还是怕的。万一将来不在一起了呢?亦或者万一我们之间闹翻了呢?世事无绝对,留条后路总归是好的。

可郑阳不依不饶。温和的开导我,安慰我,引诱我。
他说,“晨晨你知道吗?我现在就像搁浅的鱼,亟需看到你的体液,让我回想起大海的味道。”
于是鬼使神差的,我便做出了眼前传真里的样子。当时心虚的很,拍完以后看也没看就发给了郑阳,他过了一会儿说刚刚在对着我的照片手淫,这让我有了莫大的满足。如今在众目睽睽下看着自己动物般的躯体,努力回想当日的甜蜜来冲散此刻的恐慌,却一次次以失败告终。我的眼无法和照片里的眼神分开,我被照片里的人勾住了,动弹不得。

我想,如果这个时候有人能救我一把该有多好。比如孙骑,忽然从天而降,把围观的混人怒斥一番,拉着我的手就走,潇洒的,又充满男人味的。而后告诉我,“别怕晨晨,我带你走!”

来自孙骑的幻想,被王芳尖锐的叫骂给打断了。
王芳是最后一个得知此事的,她难以置信的赶过来,看到淫秽的我依然源源不绝的从传真机里打印出来的时候,几乎是嘶吼着推搡围观的同事。
“你们都傻了吗?这哪里来的fax你们就乱接?李晨是不是你们同事,是不是?一个个装没脑子的,这传真来半天了,不知道关?一个个围过来,平日里好的跟什么似的,到这会儿挨个幸灾乐祸了?!”
王芳一下子把电源拽了下来,叫的更厉害了,“郑阳呢?郑阳死哪儿去了?谁不知道你俩好半年多了,这节骨眼儿上你跑哪儿去了?还是不是老爷们儿?”

有人出头,自己的防御就崩溃了。王芳过来揽我的肩,她还没我高,但这时她非常有安全感,几年前和周文走夜路时有过这样的感觉,后来觉得自己百毒不侵再不需要别人的保护,一路走来,还是遇到了需要求助的时刻。
我应该若无其事的说些什么,本该如此,可话一出口就哽咽了,我几乎听不见自己的声音,而且竟然还有哭腔。“芳姐,我们走吧。”我用尽全身力气吐了这几个字,再多说一个字都做不到。
王芳恶狠狠的扫了他们一圈,把那些传真“哗啦哗啦”团在一起抱在怀里,拖着我就走了。

后来就像宿醉一样,剩下的事情都断了篇幅,怎样回的家,接受了怎样的安慰,都不记得了。
王芳看我的眼神很心疼,唯独这让我记忆犹新。平时和王芳也就是普通同事,并无过多交集,从未曾想会在这种墙倒众人推的时候受到她的庇护。若早知如此,就该多和她亲近亲近。

我就一直发呆,滴水不进,郑阳那边毫无消息,连一个虚情假意的安慰都没有。我不知他的奸计得逞后,今晚是不是要喝酒庆祝,但是用这样的手段报复女朋友,实在太过分了。
晚上8点左右孙骑叫过我一次,我没应,快10点了,孙骑又来了一条消息说,“要是喝多了,床头放杯白水,想起来了就喝一点,第二天不头疼。”
我回他,“孙骑你在哪儿?”
几乎是秒回,“家。”
我乞求,“孙骑你能来看看我吗?”

也许孙骑会以为我要和他约炮,接触了这么久,一般都会是男方提出见面,但是孙骑从来没有。他似乎是一个没有任何欲望的人,无论是事业还是性事,他从来没提过。
可是孙骑给人无与伦比的踏实感,我的很多心事都搁置在他那边保管,有些我自己都忘了,而他依旧尽职尽责的收藏着。
约炮就约炮吧,十几个小时前我刚刚经历了一次世界末日,此时我不管会死在谁的怀里,我只想被人安慰一下,超越语言和其他虚伪的方式,和一个从不说谎的人。

可是孙骑却问,“为什么?”
忽然被拒绝了的感觉。我刚才的勇气顺眼烟消云散。失落和失意同时涌来,我的心情终于跌倒谷底。
我说,“没什么,喝多了,早点睡吧。”
孙骑说,“记得床头放水。”
我说,“好。”
是夜,将要11点的时候,收到王芳的微信。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你,有些事既然发生了,就要坦然面对,我一直都把你当我妹妹看待,需要我做什么你尽管说!”
我脑子闪过王芳在郑阳的微信里打情骂俏的大段大段文字,很难和眼前这样诚恳的语言联系起来。印象最深的,是王芳撩动的跟郑阳说,“下次还是去宾馆吧,车里环境不好,弄得你太紧张,那么快就射了。”
这个把我当妹妹的人果真不见外。

但出于礼貌,我还是认真的回了几个短字,“谢谢姐,我只是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
手机那端的王芳来了兴致,追问,“你确定是郑阳做的吗?”
“那些照片,只有、也只给他一个人发过。”
“男人啊,无论再怎样花言巧语,也都是喜新厌旧的东西。”
“我原本以为郑阳不是那种人。”
“你还年轻。”王芳微信的字数开始增多,看来是找到了切入点。“我像你这个年龄时,对浸淫社会多年的男人也抱有懵懂的幻想,想他与众不同,想他白首携心,但上过几次当后,慢慢也就熟知成人世界和校园的区别了。”
我说,“不管怎样,还是谢谢你,姐。”
“太见外了。”

想起孙骑的话,我去厨房拿电壶烧水。冰箱里还有两瓶怡宝,可如今实在无心去拿。挑了一只喜欢的玻璃杯,在水龙头前反复擦拭。自来水很冰,以至于手指会觉得疼痛,可洗杯子的兴趣丝毫不减,里外轻揉,很像第一次去郑阳家时他抚摸我的样子。我比杯子软多了,摸起来会令人颇有性欲,而我的内心又比杯子坚固的多,不会碰一下就碎的一塌糊涂。

一直到迷糊入睡,也没收到来自郑阳的问询,虽然这是理所应当,可暗地里总觉得会收到来自他的消息,这样想的结果是越发毛骨悚然,冰箱矗立在不远处,彷佛被削去四肢的躯干笔直的站着,正血淋淋的哭诉什么。

第一次上解剖课时我刻意装作镇定,因此吸引了周文的好奇心。熟络以后他问我,“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怎么面对尸体什么的一点都不害怕啊?”我觉得他特别可爱,谁不怕呢,都在装而已,有时候自己本身并不强大,但是看到身边有更加窝囊和笨拙的人存在,自己不知不觉就比别人强了。

那时候周文常被叫去和其他男生一起搬尸体,我们几个女生远远见了一脸怪模样的周文就笑着跑开。阴雨天返潮时,男生们又要把骨骼标本拿去晾晒,久而久之周文的胆子也大了,常夸口解剖尸体他再也无所畏惧。有次我使坏,突然问说,“若讲台上躺的是我,你会怕么?”周文一愣,不高兴埋怨,“瞎说什么呢?!”然后小心翼翼的把我搂在怀里,然后慢慢收紧臂膀。

第二天起个大早,心情有些舒畅,索性连公司也不去了,跳上公车就去了学校方向。
那所大学依旧木讷,质朴的校门吞吐着衣着鲜艳的学生,红墙绿树下刻着许多已经分道扬镳的恋人名字,他们如今在各自完全不同的生活里饰演着和过去一样无奈的角色。
读书时整天埋怨校园太大,有时候为了赶课跑的兵荒马乱。今天倒像是贪恋时光的老人,在一条条曲径小路悠然慢步,羡慕的神色掩盖不住,看着那些似乎和我曾经很像的学生们不断擦肩而过,忽然觉得她们运气真好,能在这么漂亮的庇护所里生活,每天为一些吃喝离别的琐事伤感,为赋新词的强说愁苦,挥霍着再不复返的青春。

那时候常和周文去4号楼的天台偷情。
周文跟个初中生似的,猴急的就要往下体去摸。我的心情是急切和惊恐的,虽然这里人迹罕至,属于我和周文的专属地带,可万一的心态还是存在,生怕不小心被人撞见。
周文应该比我更怕,但是精虫上脑后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个子那么高,一面像动物似的啃咬我的嘴与耳垂,两只手胡乱的往我衣服里插,无论夏和冬,片刻就要伸手去摸下面,我嫌他手脏会极力抗拒,但在他的强大攻势下,不一会儿就不甘心的、湿哒哒的被他得手了。几分钟后,周文会把我按在天台角落里,急促的喘息着想要进来。我比他矮好多,从脚下往后看去,他的两条腿会弯成很可笑的形状。继而他会无力的闯进来,耀武扬威一番,最后把小周文们纷纷瞥在混凝土颗粒上,有时冷风吹过,它们渐渐萎缩成一小片白斑,似乎被这座楼吞噬了一般。
iphone5的手感比4轻好多,拿在手里感觉不真实,指尖传来的都是来自塑料的温度,和冰冷生硬的4差好多。欣慰的是,输入信息和读取数据的速度好快,有些虚情假意的话片刻就说完了。
返回上一页,又在反复看他们之间的聊天记录,有的没的,龌龊的下流的,冠冕堂皇的和衣冠楚楚的,这些记录是按照近期到以前的顺序来的,于是可以推论出他们现在已经熟到无话可说,前些时间又如胶似漆,最开始时又装模作样。这般演技往往主动表现在男人身上,就像郑阳当初对我也是这样的步骤,女生在这方面很被动,可如果对方是“感觉还不错的人”的话,表面的防御完全是形同虚设,只是在等你主动攻破防线而已。
所以,某种程度上,无论男人女人,都无贵贱之分,因为都是一个德行。

我趴在天台的墙边看楼下来往的学生,远方是终年不散的轻度雾霾,把整个城市都包裹成癌症患者。离得远了,看不清学生们的表情,但大多应该心情不错。他们能有什么可烦恼呢?生活费不够了,心仪的女孩操不到,打游戏输了,偶像们又怎样怎样了,闺蜜们怎么怎么了。女生在这一点上尤其好玩,男生的烦恼大多直接来自自身,女生则不,任何三三两两无关痛痒的事情都能让自己大费周章的劳神费力,为了一个在一起吃穿不到几个月的所谓的闺蜜,能和全世界为敌!最终也不过吃个散伙饭抱头哭一场,感情好的结婚时还能见个面,然后就再无交集了。在和这个注定要分离的闺蜜感情里,搭进去的配送品是那个校园时光里会因为想和你性交就会一直对你好的单纯男孩。

时隔多年再想起来,真不能只用“惋惜”来形容。

王芳的出现在楼下的学生里格格不入,像落入池塘的鸡,庸俗到身旁的鱼儿都会绕开游。
她在楼侧逗留了一会儿,大概是在确定楼号,然后花了接近十分钟才爬到天台。我和周文那个时候,若是兴起,一节课的班空我们也会跑到这里来,大概只有十几分钟吧,从另一座楼偷偷跑来这一座楼,上楼的时候风驰电掣,到了这里连喘气都来不及,撕扯与挤迫同时发生,仿佛那便是青春。王芳真的老了,就像一块耗光能量的电池,只是一块巨大的垃圾罢了。

王芳看到我时,表情滑稽极了。
但她的确是极其机敏的女人,见我笑的温和,便决定主动出击。她佯作欣喜的叫道,“哎呀,李晨你怎么在这儿啊?”说完这句话她眉眼间阴沉了一下,我猜她是不是在怀疑郑阳故意把我们俩弄这里来摊牌的。
我走过去拉她的手,细声道,“对不起,姐,我也是没别的办法,才只能这样求助于你。”
王芳顺势抚我后背,那感觉真的就像我姐姐一样温柔,问,“怎么啦?跟姐说说,还有,你怎么用郑阳的手机给我发的信息呀,你的手机呢?”
想到郑阳,我鼻子酸了起来,警告了自己很多次不要为他哭,但眼泪还是滚了下来。“姐你不知道,昨天我找郑阳对峙,要看他手机,郑阳就把所有的记录都清空了,我就跟他闹,然后他一生气把我手机砸了就走了,我忍一天了不敢见人,就只好拐弯抹角的求你了!”
“傻孩子,跟姐还这么客气干嘛!”王芳的心情和表情明显生动起来,显然打消了疑虑和顾虑,“有什么心事跟姐说,姐帮你出谋划策!别怕啊,咱们是同气连枝的好姐妹,再大的坎儿也迈的过去!”
王芳往包里翻纸巾给我擦脸,我指墙边儿铺着报纸的地方说,“咱们去那儿坐着说话吧,我都准备好了。”王芳心疼的搀着我过来坐下,见旁边放着矿泉水纸巾还有烟,笑着问,“你还抽烟呀?”我说,“在非常空虚的时候会。”“少抽。”“嗯。”

我就将我的恐惧、我的忧虑统统倾诉给了王芳。我竟然一度认为,若不是王芳事先闯入了我的领地,我真的会和她做很好的朋友。她非常善于聆听和安慰,使人感觉到存在感和成就感。怪不得郑阳会喜欢她,而王芳也一度改写我认为她是“毫无作用的垃圾”这个定义。

我说了很多很多,说到后来,甚至开始说起了周文和孙骑。
王芳问,“对于周文,你后悔吗?”
“不后悔!”我的答案快意江湖,“人是我送走的,手是我放开的,尽管我知道我可能再也遇不到他这样好的男人了,但是我把我最好的年龄和身体都给了他,两不相欠。”
王芳微笑表示同意,我越来越舍不得她了。然后她又问,“那孙骑呢,你这个神秘的网友。”
“无非……”我看了看西方的天,薄雾挡着夕阳,一切就快黯淡无光。“无非就是上个床一夜情什么的吧。”
“这不好吧?”
我拆开纸巾的包装,漫不经心的对折,“没什么好不好的呀,”我对王芳笑,“恋人之间若是放手,不过是在一起度过了更多个一夜情而已,迟早也是分道扬镳。”
王芳皱眉,也许很多人都会皱眉,除了孙骑。孙骑和我说过,“凡是正确到类似真理时,人们在感情上和直觉上都难以接受,虽然他们最终还是会这么做,但总要昧着自己的良心,蒙骗自己说‘我并不是那样的人,我只是迫不得已’,虚伪到一文不值。”
“口渴吗?”我伸一下手,王芳就把她身旁的矿泉水递了过来,“时间不早了。”我自言自语,打开盖子,用纸巾捂住瓶口,迅速翻转一下。“这是乙醚,很好弄的。”然后在王芳脸上糊了一下,她下意识去挡,但还是晚了,吸入了少许,她的手打到我的手,便疲软了,像郑阳完事后萎缩的阴茎。

事实上乙醚并没有电影里那么夸张,王芳还有意识,只是行动有些困难。她像苟延残喘的昆虫,努力的在地上蠕动自己的身体,丑陋而可笑。我想郑阳要是见了这样的王芳,或许就没兴趣和她上床了。
“姐,别害怕,我就跟你开个玩笑。”我去扶她,她笨拙的想要打开,但失去了精准度,只是胡乱的甩了一下胳膊,而且基本没抬起来就垂到了自己的肚皮上,好像喝醉了。
“别怕,姐,只是吸入了很少量的,几分钟就没事了。”我拽着她的手,扶着墙,一点一点把她拽起来,王芳除了顺从别无他法,她大概还在猜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你花了十几分钟上来,却只用几秒钟就可以下去,要是你刚才就知道会这样,在爬楼梯那漫长的煎熬里,你会不会觉得那样的楼道最好永远不要走完?”天台的围墙并不高,她伏在墙边,我蹲下去捧住他的脚踝,狠狠的举了起来。手上的重量乍然消失,天色依旧沉闷,我多么期待一个日出骄阳的晴朗日子,来吹散这稀里糊涂的生活。

收拾好报纸杂物,检查了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就往天台另一侧的电梯操控房走。这个楼政教一体,另一边的办公场所是装有电梯的,这一点王芳并不知道,所以错过了她人生中最后也是最精彩的十几分钟。
她必死无疑,那点剂量的乙醚也没人在意,跑是不行了,我需要再电梯间上面睡一宿,现在下去太过招摇,要等到警察上来勘察过现场,第二天再走。
我一点一点的计算时间,就平平的躺在电梯间上,这个高度虽然看不见风,但是却听得一清二楚。大概二十分钟后,那边的天台陆续有人上来,但都被猎猎风声盖住了。半小时后有人踩着天台的水泥板和碎石粒向我这边走来,我依旧一动不动,但这时心跳声已大过风声,直到最后一波勘探的人过后,天已完全黑了。我被巨大的空虚席卷,便坐起来活动一下酸痛的肩骨,开始抽烟。

夜是宝蓝色的,烟是朱红色的,风是青灰色的,像电视里火车喷出的烟,化成长长的龙,把一个个生命带去另一个地方。
约莫下第一节早课的时候,我从电梯间顶上酸痛的爬下来,脚底接触到路面的时候,疼痛的特别不真实。周身是行色匆匆的学生,加之我穿的比较休闲,仿佛鱼入大海,自在的很。
回到家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换下衣服倒头就睡。感觉刚要睡着时电话就响了,公司另外一个同事急躁的喊我,“李晨你在哪儿?”我迷迷糊糊的回,“在家啊,睡觉呢,别叫我了,不想干了。”同事打断我,“什么啊,不是这事儿!出大事儿了!出大事儿了!王芳昨天跳楼了!原来她一直跟郑阳有一腿!”
我心里还是经不住咯噔一下,假装没反应过来,同事不知我隐瞒,唯恐天下不乱的到处宣告,“李晨你不知道,警察从王芳的手机里发现了和郑阳的聊天记录,原来他们早就在一起了,你说咱们怎么就没看出来呢!还有你那照片的事儿,估计也是王芳从背后搞的鬼!”我将信将疑的问,“不可能啊,芳姐一直对我很好啊,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同事得意道,“你啊,还是太年轻,才步入社会几年,这人啊,隔着肚皮,心眼儿多着呢,谁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我听了感同身受,又问,“可,就算是芳姐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可她为什么要想不开呢?如果他们才是真爱,我可以选择退出啊!”
同事那边高深莫测的笑,“这里边事儿多着呢!郑阳给王芳发的最后一条信息说有要事和她商量,约她去了大学天台,还说如果她不去他就把事情公布出来——你猜郑阳想说什么?肯定是王芳那不可见人的手段,比如fax你照片什么的……”同事觉得不妥,又转移话题,“你想啊,他们肯定是谈什么没谈妥,然后起了争执,最后翻脸了,王芳情急之下跳了楼,要么就是郑阳一狠心……现在全城通缉郑阳呢,他联系你了吗?”
听她废话了那么多我头痛的很,轻声道,“没……他好几天不联系我了,自从我们分手后……”“行行行,李晨你好好休息吧,我就想告诉你王芳这档子事儿,别想太多啊,还有,郑阳要是联系你你可别同情他,赶紧报警!”同事尽职尽责,最后才依依不舍的挂了电话,那忙音中听得出来她有多不甘心,因为我这里没有一点有价值的八卦元素,无法满足她饥渴又干涸的心。这样的人心胸狭隘,见不得别人好,墙歪了她就推,看见井就丢石头,真的可怕。

孙骑的问候信息每天一条,若我不回复他不会再发,如果我回复我们就会一直聊到我没兴趣为止。我连续三天没回他,今天他发了第一次第二条信息给我。
孙骑问,“近来天天喝酒吗?”仅仅过了不到十分钟,他的第二条微信跟着来了,“不要天天喝啊,对胃不好。”
该怎么形容呢,就好比在天台上看到的那些终年不散的雾霾一下子消失了一样,我的心情豁然晴朗。一些不必要的焦虑通通没有了,此时此刻,就是单纯的觉得心情实在不错,甚至管不住嘴巴还可以漏出笑声。
我说,“我和郑阳分手了。”
孙骑说,“哦,那还真是难熬的三天。”
我笑着摁手机,“你也是吧?”
孙骑毫不犹豫,“嗯。”然后他问,“现在感觉怎么样了?”
我说,“一下子看到你,一下子就好了。”
孙骑说,“那还真得恭喜你。”
我回了一个可爱的表情,孙骑视若无睹,接着说,“其实很久之前就想告诉你,郑阳所谓的‘对你好’,其实是一种强迫症作祟,这种强迫症会间接引导出‘撒谎强迫症’和‘寻求对等关爱强迫症’等。比如为了自己的完美形象,郑阳就算在家打游戏,你打电话问他在干嘛,他一定会告诉你在加班弄文件,因为他觉得这样可以提升他在你心里的地位,或者说起码不会降低——但是打游戏又有什么呢,稀松平常的小事而已,但对郑阳来说不行,他必须要保持自己满意的外在形象,久而久之,养成习惯,就成了强迫症,哪怕再小的事情,处于条件反射和本能,他也会说一个无关痛痒的谎话蒙混过去。”
我听的哑口无言,一瞬间感觉孙骑好像在郑阳身边潜伏了好久似的,用“一针见血”来形容简直不够力度,“一语破的”还差不多。我甚至会感觉到起鸡皮疙瘩。
孙骑接着说,“另外,‘寻求对等关爱强迫症’更夸张,因为他常年处于前面那种撒谎强迫症里,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对你的那种无微不至的呵护和问候到底是真还是假,也许他正面无表情的打着游戏,但依然能口吻暧昧的呼唤你乳名,跟你卿卿我我,仿佛一个捧着电话诉尽相思的情人。但并不是,他一丁点感觉也没有,完全醉心于眼前的游戏,而和你的互相答话只不过是敷衍——好笑的是,他竟然偶尔会想要你做到与他一样的关爱。我是说偶尔,他偶尔会冷不丁想一下,‘诶?在一起这么久了,她怎么也不关心关心我?’其实你关心了,可是他感觉不到,他需要的是像他自己这样无微不至的、嘘寒问暖的甚至雪中送炭的——如果他在他朋友面前秀恩爱,就会更加坚信你也要在你朋友面前做和他一样的事,不然就是不爱他。”
我说,“孙骑,”孙骑问,“怎么了?”我说,“孙骑啊,你早干什么去了。”
孙骑想了想说,“哪儿也没去,就在这儿啊。”
我说,“孙骑,让我见见你吧,我们吃个饭什么的。”
孙骑问,“还有呢?”
我问,“你还想要什么?”
孙骑又想了想,老实答道,“我想要的东西不多,但目前还不是时候。”
我说,“先带我吃个饭吧,我感觉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孙骑说,“火锅?”
我一拍大腿,“就这么定了!”
出门前精心化了妆,感觉今晚无需回家过夜,半途却被通知去派出所录口供,出来时天都快黑了。
高跟鞋与石面踩踏出悦耳的节奏,心里想的却是人生苦短。像王芳那般专于做作的人,说没就没了,没了以后也就是换来几声唏嘘感慨,再无其他。至于郑阳,失踪了好几天,除了被列入嫌疑人对象,也并无更多一点的询问。我们生存的环境里,任何资源都短缺,唯一饱和的就是人。每天到处都在死人,说不定哪一秒运气不好,人就走了。现在的群众视线又对这种事见怪不怪,顶多会以诧异的口吻反问一句,“呀,那谁谁谁死了啊?”仅此而已,每天新闻网页的头条都会报道哪里的抹香鲸搁浅了哪里的老虎跑出来了,很少报道哪里的人死了,除了个案,基本都不报道,因为太多了,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以各种方式在不同的人身边死去,好比地球就是一个整体,我们人类只是它新陈代谢掉的细胞而已。
答案是事先准备好的,警方也听不出什么疑点,走了走程序就准备下班了。这让我今天的好心情打折了一多半,本想着下午的时间会和孙骑在咖啡馆消磨下时间,亦或者去游乐场扮一把少女。若是上述行程可以引发性欲,哪怕一个举手投足的细节,那么晚饭前会在宾馆度过,我想我可能会舔掉他胸前的汗,然后吃晚饭的时候会抛弃掉下午的拘谨,会一起吃个鸡煲什么的不在乎吃相的食物,然后挽着他的胳膊在夜风中走路回宾馆——或者孙骑的长相差强人意,那么就下午和他去宾馆走个形式,晚上各自回家睡觉,算是对这个长期陪伴我的人一点回馈。就像陈绮贞唱的,我的身体就是最好的礼物,我的玩具就是我自己。

虽然我不承认,但是我大概曾有一万次幻想孙骑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几乎想到孙骑这个人就会这样幻想,已经成了条件反射了。但是每次又不敢把他想象的太好,怕万一见了面会失望,那样会影响孙骑在我心里的好感。于是后来干脆给他设定了一个底线,即无论孙骑长相如何,我都会和他上床,只是次数问题而已,而且无论孙骑贫富,我都要和他见上一面,和他一起吃个饭,只要他不是太奇怪或太残缺就好。

约在了一个街角饭馆,乱哄哄的,我也不知道当初为什么会突然提出这个地方,只是忽然很想吃川菜,就决定和孙骑分享这家店。也许我也是存有侥幸的:万一真的无法对他产生性欲,那么也好以“下次再来这家蛮不错的店吃东西吧”为借口开脱。
由于前面耽搁了些时间,赶到时比预定时间晚了。饭馆格局很小,通直的房间两排桌椅,中间一条狭小的过道,简易的桌椅,脚边是罩着黑色塑料袋的垃圾筐。孙骑在网上看过我的照片,在我进门四下张望的第一时间,便站起来冲我挥手,“诶!这边!”
我低着头快速走过去,是以没看孙骑样子。坐下后孙骑伸过手来帮我打开一次性杯碗,我把包放在身旁位子上才见到了孙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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